黄河"几"字弯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1-20      作者:       浏览:

根据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目标要求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蒙古研究院、黄河"几"字弯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研究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网络调研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由研究中心统一发布,并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蒙古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研究中心将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二条 开放课题分三种类型:重点研究课题、一般研究课题、青年研究课题。

第三条 申报者应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学术积累,重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由自然科学或工程领域的院士、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级教授担任,研究课题有特殊要求的可由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担任;一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青年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四条 申报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经过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课题申报负责人与研究中心签订合约。研究课题执行期间,课题负责人属本研究中心流动研究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条 研究成果以本研究中心为第一单位。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专著等)必须以第一单位统一署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蒙古研究院,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10(Inner Mongol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Ordos, Inner Mongolia, 017010, China)"和"黄河'几'字弯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10(Research Center for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Yellow River Great Bend Area, Ordos, Inner Mongolia, 017010, China)",同时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标注"黄河'几'字弯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编号"。

第六条 课题研究目标为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咨询建议报告和建设工作方案。

第七条 开放课题研究周期起止时间一般为一至二年。每项开放课题的经费分别为:重点研究课题15-20万元,一般研究课题5-10万元,青年研究课题3-5万元。如咨询建议报告被批示、政策建议方案被采纳或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数量较多,优先持续资助。

第八条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黄河"几"字弯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所填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蒙古研究院研究中心。

第九条 开放课题原则上应在研究中心实施研究。开放课题立项后需严格按照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列支。

第十条 课题负责人应按时递交项目结题报告,如有必要在项目结题验收时需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蒙古研究院做现场汇报。如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蒙古研究院研究中心有权终止提供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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